项目概况:滨州天然气终端工程接收海上渤中19-6气田群来天然气,天然气海管在滨洲港登陆。上游气田生产的天然气在平台上经过脱水处理后通过约84公里海底管道和约46公里陆地管道输送至滨州终端(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滨州终端对天然气采用MDEA脱酸、分子筛脱水、丙烷+膨胀机制冷、液烃分馏等生产工艺,生产干气、丙烷、丁烷、LPG、稳定轻烃等产品。滨州终端第一阶段设计处理规模380×104m3/d,计划2023年10月份机械完工。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需提供8套固定式水喷雾消防冷却装置。主要技术规格:球罐区7套,喷雾强度不小于10.2L/min·m2,单台球罐消防冷却喷雾设计水量180L/s。装车棚1套,喷雾强度不小于9L/min·m2,消防冷却喷雾设计水量102L/s。水雾喷头304材质最低工作压力0.20MPa,喷头雾化角120°。管道分段预制后整体内外热浸锌,法兰连接。喷雾环管先分段预制,焊上喷头螺纹短接后,再整体内外热浸锌。每套装置需设减压孔板。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固定式水喷雾消防冷却装置供货业绩,每项业绩固定式水喷雾消防冷却装置的数量不少于8套。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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