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供货并完成安装验收调试及培训。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管理。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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