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本项目占地面积333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燥制粒车间、粉碎裹包车间、玉米压片车间、发酵池、成品库房、原料库房等,并配套粉碎、制粒、烘干等设备。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5万元,占总投资的4.61%。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洒水等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处理;加快工程建设,减少土方裸露时间,严禁大范围、敞开式开挖作业。②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环保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还田。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建立临时声屏障。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置。
①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碎、混料、制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烘干炉废气及发酵废气,生物质蒸汽锅炉烟气。粉碎工序、混料工序及制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炉及发酵废气,在烘干炉前端设置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56号2019年7月1日)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前端设置低氮燃烧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于无组织控制措施:各环节均在密封车间内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加强生产管理,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在厂区内种植树木,加强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影响较小,厂界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无组织限值。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软化水装置排水及生活污水,排水进入沉淀池,用于炉灰渣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环保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还田。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筛分机、泵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声压级为70-9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振基础,合理平面布局,物理隔音等措施,降低场界噪声。厂界及敏感点处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收集粉尘、废机油、废包装袋、杂质、废树脂、废过滤芯及炉灰渣、生活垃圾。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混合到马铃薯薯渣及菌种中混合发酵;炉灰渣集中贮存在炉灰渣储存库后外售;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锅炉软化水装置产生的废树脂、废过滤芯,由厂家更换后回收;生活垃圾通过厂区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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