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龙岩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在执法力度上下功夫、在精细化管理上做文章,着力解决扬尘污染问题。现公布一批涉扬尘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近期,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铁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新罗区铁山镇罗厝山的某煤矸石筛分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煤矸石筛分点正通过挖掘机和铲车将煤矸石转运至筛斗进行筛分,但作业过程中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控制粉尘排放。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煤矸石筛分点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5000元罚款。
扬尘治理要认真按照污染源管控要求从源头入手,只有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日常管理,才能使扬尘治理效果事半功倍。
7月4日,长汀县局联合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机站等部门在西彩门、环北路设卡临检运输车辆。期间,发现一辆载运渣土的重型自卸货车存在未进行渣土全覆盖、车辆清洗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长汀县城市管理局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令整改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道路运输扬尘管控是提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一环,通过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依法就地解决,有效震慑和制止违规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7月以来,长汀县城市管理局已查处渣土运输车未密闭运输、乱倾倒、“滴、撒、漏”等违规运输行为5起,行政处罚金额共计4200元。
2023年4月,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国道358线水西渡大桥至石灰岭路段路面异物、粉尘较多,存在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研判、走访调查,发现该路段的异物、粉尘大多为来往的混凝土搅拌车辆掉落的混凝土。上杭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4月17日,在国道358线石灰岭路段查获涉嫌违法运输车辆9辆。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车辆应当规范装载”的规定,上杭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9辆违法运输车辆各处以500元罚款,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责令相关当事人将被污染路面立即清理干净。
通过“执法+普法”相结合的方式,既严厉打击违法运输行为又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相关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环境保护意识,使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滴、撒、漏”,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网站地图sitemap备案号:豫ICP备17022679号-2 技术支持:河南七度网络
豫公网安备 410721020003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