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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