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市政府网23日发布于关温岭市恒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信息,内容如下:
2024年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温岭市恒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为此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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