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总工会将于今年“五一”前夕,分别授予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苏省工人先锋号。为充分发扬、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4月21日18:0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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