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建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改造提升工作安排》(沪分减联办【2024】3号)、《浦东新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浦分减联办【2024】3号)等文件要求,以提升分类投放点设施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垃圾分类智能场景应用为目标,街道需在2024年底建设完成多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对部分小区相关垃圾分类设施进行提升。主要包括拆除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30日(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微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其以上资质;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7.业绩要求:无;8.其他要求:无。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获取网址: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1.本项目已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链接:。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3.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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