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浏阳市东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钛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本项目位于浏阳市大围山镇金钟桥村茶头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3326平方米,拟建项目在利用厂区已有建筑物基础上进行改建,从事钛粉生产。原材料为钛屑和海绵钛(≤25mm),主要生产工艺为湿式初破、粉碎、磨粉等过程,年生产金属钛粉30t/a 、海绵钛粉100t/a。
项目租用浏阳市金钟桥村茶头组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进行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厂房装修、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废物及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本项目粉碎、磨粉、筛分设备均在封闭车间内,并配套喷雾除尘设施,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厂界外居民住户分布较远,最近居民户位于本项目所在厂房的南面约140m处,且有山体阻隔。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湿式破碎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湿式破碎废水及地面清洗水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清水池+人工湿地处理后用于农林施肥,不直接外排。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磨粉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噪声,项目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经降厂房隔声与距离衰减后,对厂界贡献值较小,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项目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清运,6mm以上尺寸较大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钛锭厂回收处理,磁选废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安全合理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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